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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《产品质量法》规定

2025-07-15 10:26:07本站

中国消费者报南昌讯谈晴情 记者朱海)中小学生使用的销售作业本,居然也有“山寨版”?假冒6月18日,记者从江西省瑞昌市市场监管局获悉,冠瑞公司该市老何文具批发部因销售假冒伪劣作业本,作业被处以罚款3万余元的本被行政处罚。

今年3月,处罚瑞昌市市场监管局接江西冠瑞文化有限公司举报,销售称该市城区部分文具店销售的假冒作业本存在冒用其公司厂名、厂址的冠瑞公司情况。根据举报线索,作业瑞昌市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开展文具用品专项执法检查。本被

执法人员对瑞昌市老何文具批发部进行检查时,处罚在其仓库内发现大量待售的销售“江西省中小学生统一作业本”,背面均印有“江西冠瑞文化有限公司”相关信息,假冒且大部分存在缺页、冠瑞公司大小不符等肉眼可见的质量问题,共计137672本,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供货商资质材料。依据《产品质量法》规定,瑞昌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启动立案调查程序,最终依法作出没收全部假冒伪劣作业本、罚款31646.5元的行政处罚。

瑞昌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,购买文具时应仔细察看产品包装标注内容和质量情况,若发现“三无”产品或劣质文具用品,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,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责任编辑:游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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